服务承诺: ◎ 热情接待采购单位,按时完成采购任务。 ◎ 积极协助采购单位做好产品的售后服务工作。 ◎ 公平、公正地对待每一个投标单位。 ◎ 未中标单位的投标保证金,承诺在定标后三日内退还;中标单位的投标保证金,承诺在签订合同之日起三日内退还。
桂 平 市
财 政 局 文 件
浔财[2007]56号